依據本公司的營運特性,訂定以下的人權相關政策及具體管理方案:
人權政策 | 具體方案 |
禁用童工 | 為保護未成年人之身心健康,本公司禁止雇用未滿 16 歲之人士從事工作。人力資源部門於招募甄選之篩選履歷表等初步階段,便須依據履歷、畢業年度等相關訊息,進行年齡之辨識,篩選應徵者,確認並無任何雇用童工之情形。 |
平等任用 | 本公司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除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外,亦持續關注性別薪酬差距相關議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暢通勞資溝通管道 | 本公司提供多元、暢通的勞資溝通管道,每年定期召開四次勞資會議,研議員工權益及福祉事項,以保障員工權益、促進勞資和諧、提升勞資關係、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