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l Audit System
內部稽核組織與運作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已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與管理需要,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並已設置稽核代理人。
-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
- 稽核人員資料每年定期申報備查。
- 內部稽核人員每年持續參加專業進修。
內部稽核目的
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並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透過提供適時的改進建議,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以風險評估為基礎,落實獨立監督職能,強化公司治理品質。"
內部稽核運作機制摘要
01
年度計畫擬定
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檢附工作底稿作成稽核報告。
02
缺失追蹤改善
針對稽核發現之缺失據實揭露,報告陳核後至少按季追蹤至改善為止。
03
董事會報告
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於完成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主管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04
依法申報備查
年度終了前後依法定期限,完成計畫與執行情形之申報備查。
05
落實自行評估
督促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辦理自評,並由稽核單位覆核自評結果。
06
出具內控聲明
以稽核結果及自評報告為依據,由董事會與總經理簽署並公告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