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國內創新型新創事業揭露 (115年度)
2 家
投資事業總數
2,001 仟元
投資餘額 (新台幣)
info
創新型新創事業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國家發展委員會「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及「五大信賴產業推動方案」所列產業。
- 經濟部「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 29 條第 1 項:符合政府產業發展策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 款:「公司具創新、創意構想及未來發展潛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