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政策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為強化公司治理、建立健全之風險管理作業,本公司於113年12月19日經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指導公司各單位辦理其業務時應有效辨識、衡量、監督與控制各項風險,並將可能產生的風險控制在可承受之程度內以達成風險與報酬合理化之目標及公司永續經營之目的。

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風險管理包括公司營運相關之公司治理、環境保護(含氣候與自然資源)、社會共融、及創新價值等四大面向,主要包括:策略風險、營運風險、財務風險、資訊風險、法遵風險、誠信風險、其他新興風險(如: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森林、水或傳染病相關風險)等,並遵循相關法令、辦法之規定,據以辨識、分析、評量、因應及監督與審查。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1. 董事會:為本公司風險管理最高責任單位,核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相關規範,監督風險管理整體落實情形,確保風險監督風險管理整體落實情形,確保風險有效管控。
  2. 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執行其風險管理職責,下設風險管理小組,由財務長擔任召集人。風險管理小組進行公司營運風險與新興風險的綜合評估,並每半年一次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出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3. 風險管理小組:由各單位最高主管擔任風險管理成員,確保營運單位確實落實風險管理制度,並指派單位人員擔任風險管理執行人員,及會同各營運單位相關人員,負責落實執行風險管理程序。
  4. 風險管理辦公室:由風險管理小組召集人指派,處理風險管理小組召集人交辦之事項,及協助風險管理小組,建置、推動、維運及檢討風險管理機制。
  5. 稽核室:為本公司隸屬於董事會之獨立單位,依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及各項風險管理制度,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就風險管理活動之有效性,進行獨立查核及提供改善建議,定期將稽核結果提報董事會,以幫助確保關鍵的經營風險妥善加以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運作。風險妥善加以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運作。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pdf)
返回上一頁